【八仙塵爆屬於人為疏失,朱立倫毫無募款理由】文:楊泰興/小台增刪
官僚包庇奸商闖出大禍,卻叫大家踴躍捐款,難道這就是慈善治國嗎?
八仙樂園塵爆事件的受害者眾多,看了實在令人心痛,但是朱立倫卻很會利用災難造勢,抓準時機登高一呼,立刻成立捐款專戶,鼓勵民眾踴躍捐輸,但社會卻異於往常災難時的齊心協力,出現了應不應該捐款的爭論,八仙這個案子到底有什麼特殊性呢?我們就以經濟學來分析看看,這樣或許可以幫助你,釐清到底要不要捐款的惱人問題。
如果想要分析八仙塵爆事件應不應該募款,我們可以設定近期兩個最大的公共安全事故來做比較,一個是去年澎湖空難,死傷五十多人,另一個是高雄氣爆,死傷三百多人,澎湖空難沒有募款,而高雄氣爆則有募款。澎湖空難是台灣史上第七大,當然算是很嚴重的,那為何沒有募款呢?第一、責任明確,復興航空必須負全部責任,第二,這是商業行為,均有訂定契約風險與權利義務的分擔,第三、依照「填補損害原則」,由於航空公司均有鉅額空難保險,足以填補受害者的損失,因此無須再由捐款來補救。 反觀高雄氣爆,我們分析二者差異,可以發現,第一、責任不明,當時氣爆管線錯綜複雜,中央與地方的主管機關混雜,且歷時久遠,想找出是哪一家管線惹禍,都要花費很大的功夫。第二、受害者的受害原因均非因明顯的商業行為造成,而是純屬意外,第三、受害牽涉範圍廣泛,達鬧區方圓六公里的範圍,實在難以在短時間內究責,一旦無法究責,光憑政府一己之力,想要「填補損害」實在非常吃力。
有了這兩個兩極的參考事件,再看看這一次的八仙塵爆,到底屬性比較靠近哪一端呢?首先,責任明確嗎?是的,責任相當明確,就是彩色趴主辦公司與八仙樂園二者,以及地方主管單位的監督不周。其次,是不是商業行為呢?答案也很清楚,既然有人營利,就應當承擔風險。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這個案子如果不募款的話,可否對最弱勢的受害者「填補損害」呢?相較於高雄氣爆的人數眾多、地域廣泛,新北市政府承諾要概括承受,初估每人將花費兩百萬,總共大約十億元左右,但這個數目,無論是八仙樂園這個財團或是新北市政府都一定扛得起,而且行政院已經撥款75億元給新北市,朱立倫憑什麼還要再向社會大眾募款呢?如果大家能夠接受這樣的推論,那麼就可以斷定,八仙塵爆案實在不應該向社會大眾募款,因為他的性質比較接近澎湖空難,而不是高雄氣爆。
這次八仙塵爆,受害者永遠是我們最關心的主體,但是根據分析,即使沒有民眾的捐款,他們獲得的救助並不會短少太多,那麼朱立倫為何還要積極募款呢,原因大略有二,第一是想利用募款來炒熱新聞,順利轉移媒體對官僚行政疏失的抨擊,推卸官商勾結的刑事責任,第二是拉抬朱立倫的政治聲望和地位,唉!搞慈善募款就是有這種好處,連蟑螂都可以瞬間變成好人,還可以藉機大撈一筆呢!
以經濟學來說,在「填補損害」的原則下,填補必須要有限額,因為公共募款的部分越大,向廠商索賠與對監督不周的政府究責壓力就會變小,換句話說,一旦大家捐款捐的越多,就是給這兩個罪魁禍首更多不願意改善跟繼續大膽勾結的甜頭,試想,因為大家踴躍捐款,卻造成公務人員更加怠惰卸責,廠商則更加蠻橫跋扈、狠心犯險,大家捐款的結果,就是如此而已。因此當你要捐款之前,似乎可以再好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當你看到這裡,覺得即使這樣的理論是有點道理,卻仍對走上艱苦復健之路的年輕人滿滿的不捨,希望能對他人莫可奈何的生命仍有一點助益,當你為此兩難時,最後給大家一個可能兼顧的辦法:「考慮捐給長期支持燒燙傷患者復健的陽光基金會」,這樣可以對那些不幸的受害者有長期的幫助,同時也可讓這篇文章減少許多負面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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