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凶狠鬥雞洪秀柱歐打警察,警方竟不敢以現行犯逮捕

【凶狠鬥雞洪秀柱歐打警察,警方竟不敢以現行犯逮捕】
2006-09-23,總統陳水扁到北縣視察,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企圖阻擋車隊,牠在衝出封鎖線時,遭到兩名女警制止,趕緊拉住她,混亂中發生了嚴重的肢體衝突,洪秀柱怒火中燒,像瘋狂的鬥雞一樣,完全喪失理智,牠先用拳頭搥了女員警的胸口,還打了中和分局長的腹部,洪秀柱這樣公然歐打警察,應該算是襲警現行犯吧,不過因為牠是國民黨的立委,是雜種中國人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所以警察都很袒護牠,不敢以現行犯逕行逮捕,看來,台灣的警察素質實在非常低劣,只敢欺負台灣的正義鄉民,如果碰到中國人,腿就軟掉了,台灣人真的是在「納稅養雜碎」啊!

根據自由報導說:洪秀柱當天接受有線電視媒體訪問時坦承,牠吃了女員警的豆腐,打到胸部,還吃了男員警的豆乾,打到腹部,也算是賺一點回來了,昨天牠到案說明時,卻改口否認有傷害員警的意圖及行為,並且諷刺,「如果以她嬌小柔嫩的體型,就能夠傷害到員警的話,那台灣的警察也未免太懦弱的吧!」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則說,全案將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再看一次畫面,洪秀柱右手緊握拳頭,揮打員警的胸口,隨後,又架了一記拐子,打中分局長的腹部,中和分局表示,他們雖然不敢以現行犯逕行逮捕,不過仍然會硬起來的,絕對不會因為她的身分特殊,就對牠包庇縱容?(應該是放馬後炮而已啦,誰不知道大部分的台灣警察也都是雜種中國人!)請參考影片「洪秀柱歐打警察,未被以現行犯逮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JyWOOSR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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