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 星期一

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稅務獎金

【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稅務獎金】
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稅務獎金」!國稅局過去依據《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訂有「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賦予稅務及關務人員可以分配查稅獎金權利,2004年遭時任立委的朱星羽提案廢除,然而,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卻在2008年死灰復燃,以「作業要點」為標準繼續發放,民進黨立委陳瑩指出,現行稅務獎金可說人人有獎,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舉辦路跑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她痛批國稅局根本就是巧立名目濫發,只是消化預算。

陳瑩表示,稅務獎金還訂有團體獎、個人獎,更誇張的是,細看獎金發給具體事蹟,以台北國稅局為例,竟還有「舉辦統一發票盃台北場路跑」、「舉辦國小桌球錦標賽」、「辦理變賣報廢資料水銷作業」、「辦理小型送風機汰換工程」、「辦理新聞稿作業」等事項,根本是巧立名目濫發,只想把預算花光,不如刪除。陳瑩進一步指出,上億元的稅務獎金可說是人人有獎,以台北國稅局為例,去年法定員額共1981人,領獎人數卻有1991人;中區國稅局員額數1829人、領獎人數也是1829人;南區國稅局員額1389人,領獎人數1420人;高雄國稅局1299人,領獎人數1313人;只有北區國稅局員額數多於領獎人數,員額為2184人,領獎人數為2120人,等於連公友、技工、駕駛及聘用、約僱人員都有得領,違反獎金表揚傑出績效工作人員的本意。
除此之外,稅務獎金亦按職等、職別發放,職等越高領的越多。據了解,台北、北區、中區、南區及高雄5個國稅局去年統計,依據「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總共編列1.03億稅務獎金預算,經統計,委任五職等以下平均可分得7千餘元、薦任6到9職等平均可領1.2萬元,簡任10-13職等平均更可分得9.8萬元。
陳瑩痛批,以往在廢除《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前,就被批評稅務人員為此浮濫查稅,沒想到,如今卻不用查稅,連辦理路跑、桌球錦標賽,甚至辦公室修繕都可以領錢,成為國稅局獨一無二的私房錢,難怪會遭外界批評是積習已久的「官場分紅文化」,未來審預算時,將會針對獎金編列額度、發放辦法都要做嚴格控管、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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