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譏八,做賊喊抓賊!】
塵爆責任歸屬由司法判斷,絕對輪不到侯友宜大小聲
整起八仙塵爆事件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都應該交由專業的司法判斷,即使法院是狗黨開的,也不是新北市政府、行政院,更不是侯友宜可以亂噴屁話、為所欲為的!再次提醒,這次人禍的究責對象是主辦單位呂忠吉、租借場地的八仙樂園以及負責監督的新北市政府!然而這次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似乎都只刻意針對八仙樂園究責,很明顯的就是在暗示大家,那群狗官正在企圖掩飾一堆不可告人的祕密!
首先,為什麼主辦單位呂忠吉得以在法院順利脫身呢?士林地院裁定駁回「假扣押」呂忠吉的理由是「新北市政府的說明不足」,也就是如果聲請人提出的事實、證據不夠,法院原則上沒有職權去調查證據,只好予以駁回。可見新北市府本應提出充分證據給法院,但卻不這麼做,這內情絕對不單純。
再者,這麼大型的活動,新北市政府為什麼沒有派警消人員進駐現場呢?大家都知道,連鄉下的大廟廣場在舉辦活動時,都會吸引一堆警察來湊熱鬧了,何況一場6000人的彩虹趴,竟然連一個警察都沒有出現,這實在太厲害了啦,果然是混公關的,關係就使不一樣!不過這明顯就是新北政府失職!塵爆發生後,新北市府沒有任何官員在現場統籌指揮,讓災難現場一片混亂,還放任慈濟進去作秀、妨礙救災,造成傷患延誤就醫的風險,此事更是明顯失職與卸責!為何媒體都不敢探討新北市政府所應負起的政治責任呢?看新北市這次的大動作,令人懷疑朱立倫只是想要利用媒體畫錯重點,藉機推卸政治責任而已!
可見最近行政官員高分貝斥責八仙樂園,有可能只是激情的政治語言,抑或是對司法權的不尊重。其實行政機關應該做的,應該是事前的防範,包括行政規則的制定以及檢查審核等,而事後的行政責任也應該有人負責,尤其八仙消防設備明顯不符規定,為何能屢屢通過消防安檢?這不是很明顯的「官僚包庇黑商」嗎?至於民事賠償責任的判斷,應當交給法院即可,官員們實在不需要太過激動,否則只會令人懷疑地方政府的官員不懂法律、沒有禮貌,甚至是想要掩蓋一些真相而已!
我國對法治教育的不重視,表現在媒體與一般民眾對法律的不了解,這其實也很正常,但是如果連官員們對於三權分立與民事連帶責任等觀念都不了解時,恐怕是代表我們離真正的法治社會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本文參考自全面真軍和黃帝穎的大作)
文章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18300094979851&set=a.289995687810295.1073741833.100003995999144&type=1&theat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