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國庫署超徵竟改口短估,恐吃圖利偽造文書官司

【國庫署超徵竟改口短估,恐吃圖利偽造文書官司】
官員無恥,謂之國恥!!!法稅改革聯盟最近在全國不斷宣揚「國稅超徵五千億,應當還財於民」的理念,財政部本來說「超徵稅金都用來補貼國債」,被專家怒指「說謊」後,4月20日,國庫署竟在「開放政府聯絡人協作會議」上改口,稱他們並未「超徵」,而是「短估」,稅改聯盟發起人之一、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國庫署若堅持改口,會吃上刑法「圖利、變造公文」等官司。
稅改聯盟在4月20日的協作會議上質疑,財政部連續四年超徵達5千多億,這些錢卻去向不明,既然是超徵,應該要退還給民眾,國庫署官員當時出面回應,預算「短估」才是正確的法律用語,並非超徵。

陳志龍指出,稅務運作是先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擬定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核通過後,國稅局再將徵收的稅款交給國庫署,由國庫署依法定預算發給各單位。陳志龍表示,超出法定預算的稅款,政府過去都說是「超徵」,若是違法超徵,原本就只有國稅局涉犯刑法129條濫權徵收,但國庫署20日竟改口為「短估」,那不就是指主計總處過去擬定的預算很有問題?若不是,難道是國庫署涉及變造事實、變造證據?過去14年的主計長、財政部官員甚至是立委,恐怕都得因此上法院說清楚。
陳志龍說,又如果預算真的短估,國稅局所徵收到正常稅款,官員還能獲得稅務獎勵金,並與國庫署共同分享,恐另涉犯刑法131條「公務員圖利自己」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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