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 星期二

想要當馬英九,怎能不是敗類

【想要當馬英九,怎能不是敗類】文:管仁健
狄鶯曾經在媒體上說,希望她的兒子能當馬英九,卻又說,不希望她的兒子是敗類。可是大家都知道,馬英九是職業學生、很愛說謊,是個親中賣台的大敗類,狄鶯怎麼會說出這種自相矛盾的是非觀呢?難怪她兒子會是非錯亂,甚至誤入歧途!至於馬英九的敗類行徑牛多如毛,略述如下:
【殺人何必拿槍?一台相機就搞定】
2006年6月7日,中國黨主席馬英九公開在媒體上威脅說,國民黨要串連親民黨,罷免陳水扁,還揚言:「子彈已上膛,並且瞄準目標,剩下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扣板機。」「陳總統會死得很難看。」「我不排斥罷免,現在手上有槍,也已上膛;但子彈只有一顆,就看要不要發射,要就一槍斃命。」「如果陳總統再不體認他自己的責任感跟羞恥心,辭職下台,到時候被人民推翻下台,那個時候會死的非常難看。」
馬英九這樣在媒體上公然對現任總統叫囂「子彈已上膛」、「扣板機」、「一槍斃命」、「會死的非常難看」....用語的辛辣遠勝於如今這個小屁孩。但人家馬英九是在台灣說這段話,不是在美國說的,因此都沒罪!因為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就曾坦白說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無奈孫安佐才18歲,不懂美國法院可不是屬於某一政黨,有些話在美國只要一出口,絕對不會有檢察官罩你,更不會有法官替你創造什麼「大水庫原理」「院際調解權」的脫罪理由。所以馬英九當年在美國,別說不敢像在台灣這樣叫囂「子彈已上膛」、「扣板機」、「一槍斃命」、「會死的非常難看」....連合法擁有的槍枝也不會拿。但馬英九即使不拿槍,也能殺人啊!
當然,馬英九是什麼身分?孫安佐又是什麼身分?馬英九若有看不順眼的人,他在美國不必拿槍瞄準,只要用一台傻瓜相機瞄準就夠了。人家是哈佛「攝影系」的博士,被拍了之後,若像陳文成,回台灣後就會有警總的鷹犬約談,然後「畏罪自殺」於台大校園。若像江南那樣不回來,而且還有美國公民權,沒關係,情報局會派黑道殺手赴美去「制裁」。
孫安佐搞不清楚狀況,你在美國是「職業:學生」,你媽媽的偶像「馬英九」在美國卻是忠黨愛國的「職業學生」。像馬英九這種層級的抓耙仔,當年還需要在美國買槍嗎?他有一台相機就能「搞定」一切了。
【你是孫安佐,不是馬英九】
中國黨主席馬英九2006年6月9日「子彈已上膛」、「扣板機」、「一槍斃命」、「會死的非常難看」....公開恐嚇見諸媒體後,台南市五位市議員陳亭妃、蔡旺詮、陳進益、劉益昌、李文正,認為馬英九身為政黨領袖,有一定號召力,竟公開鼓吹煽惑他人犯罪,於是具狀向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但台南地檢署受理後,認為該案涉及的人、事、物都在台北,因此把該案移轉給有管轄權責的台北地檢署接手偵辦。2007年4月24日,承辦檢察官未傳喚被告馬英九到案說明,也未請五位市議員原告蒞庭訊問,在完全未開庭下,就逕自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馬英九身為在野黨主席,本即肩負監督政府施政之責,而他以「子彈已上膛」、「扣板機」、「一槍斃命」、「會死的非常難看」....等聳動言語批評時局,徒增紛擾,固屬不妥。不過政府是否清廉?推動罷免案是否適當?攸關公共利益。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本於其政治立場推動罷免案,仍受憲法參政權保障,且尚無證據足以證明馬英九發表上述言論本意在於煽惑不特定人犯罪,因此,馬英九獲不起訴處分。
唉!搞不清司法機關是誰開的,又估量不出自己是個什麼身分,孫安佐會有今天的下場,12年前狄鶯對兒子的錯誤期待,就已預告了今天的悲劇,為人父母者也當引以為殷鑑。想當馬英九,怎麼可能不是敗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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