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 星期六

碰到賊仔政府,窮人更加悲哀

【碰到賊仔政府,窮人更加悲哀】文:蔡永芳
我在1998年,沒有錢繳地價稅,雖然地價稅只有新台幣169元,而不是美金169元,不過因為當時房屋已經被法院查封要拍賣,稅捐處就用掛號信催繳了兩次 ,後來才送法院執行署,這就是弱勢貧窮人碰到賊仔政府的無奈,反觀那些財團欠稅好幾千萬,甚至好幾十億,竟然都沒事?而我只有欠政府新台幣169元的稅金,稅捐處竟然移送到法院行政執行署,哈哈哈哈哈....
新台幣169元,現在都還買不到一杯星巴克咖啡....哈哈哈哈哈,竟然被移送法院行政執行署....這個死要錢的賊仔政府,真的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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