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捐款可能助紂為虐 培植善霸摧殘台灣

【前言】慈濟利用現行宗教法的寬鬆管理,把慈善和經營事業全都包裹在宗教裡,這樣慈濟不僅做生意都不用課稅,它的財報不必對外公開,信眾也無從監督,而他所有的事業也都可以在宗教法的庇蔭下來規避責任,這樣真的非常好賺。
【捐款可能助紂為虐 培植善霸摧殘台灣】
【你的捐款和香油錢都用到哪裡去了】
在台灣,財產沒有六十億是絕對擠不進前十大宗教團體的,它們的財務卻罩著神祕面紗,不僅《寺廟監督條例》讓全台破萬寺廟的金流完全不被監督,即使宗教財團法人要提會計簽證財報給主管機關,也不必公開,於是出現中台禪寺擁有成立才五年多、資產卻膨脹到一百倍的奇蹟學校....。
時光回到近四十多年前,慈濟才草創不久,證嚴就有蓋醫院的想法,於是就捏造一灘血的故事來污衊莊汝貴醫師,從此募款非常順利,當然就完成牠開醫院的夢想。
宗教團體億來億去,無法可管
花蓮慈濟醫院建成以後,即使近幾年每年都有盈餘,依舊向十方信眾募款,且不必納稅給政府,造就慈院賺太多花不完的窘境,只好將多餘的閒錢拿去炒高風險的股票,即使每年賠了數千萬民眾的善款也不心疼!且慈濟一路騙來,始終以慈善為幌子,不僅招攬千萬徒眾按月繳交月費,還命令徒眾像蝗蟲般到處募款,於是事業愈做愈大,光在台灣的土地投資總值就高達1500億,總財產額也早已破兆,慈濟雖然富可敵國,但是證嚴實在太愛錢了,仍然叫徒眾繼續到處演慈善戲,到處募款騙錢,不過由於慈濟的財務報表過於簡略,和它的資產根本不成比率,因此引來各界爭相撻伐。

根據「社團/財團法人資料檢索系統」,統計台灣總財產排名前十的宗教團體,如耳熟能詳的慈濟、 佛光山、中台山、法鼓山、基督教長老教會及天主教等皆上榜。其中,慈濟以八八五億元資產遙遙領先,其次則是長老教會的近三七五億元,其他宗教團體也都不少於六十五億元,而天主教各主要教區也都擁有數十億的財產。(其實以上資料嚴重低估,像慈濟的土地資產就有一千五百億,中台花了五十億建造一個中台禪寺,而它的私立普台高中資產也高達四十億....)
然而,逐一檢視各宗教團體網站,除因《公益勸募條例》明訂以特定計畫申請的勸募專案須公告收支,一般捐款並未規範,導致大多宗教團體皆詳載如賑災等募款專案工作成果及募款收支,但對於一般捐款收支明細則大多從缺,或像佛光山不完整,或如法鼓山、慈濟雖有,但查詢介面非常不友善。至於各宗教團體所屬財團法人,除醫院、大學的會計查核財報有公布之外,其餘各宗教、公益財團法人的財報皆付之闕如。
沒有標準格式,用一張紙簡化財報
其實,從慈濟近期所引發的爭議來看,台灣對宗教團體財務監督不足,頗值得大家關注,先從近一萬二千所寺廟、道觀、教堂談起,目前台灣宗教團體財務監督,仍以中華民國政府一九二九年還在中國時期制訂的《寺廟監督條例》為主,只能管理佛道兩教,已不足以應付台灣現有的二十七種宗教。更糟的是,此法讓明明也是宗教團體的廟,反而享有更寬鬆的財務監督。因為此一法令只規範寺廟住持每半年要將廟裡流水帳目如「善款收支」,「報」鄉鎮區公所,並實體公告即可,主管機關不但無權查核帳目虛實,寺廟就算不報也沒有任何罰則,等同沒有強制力,不僅無從得知寺產有多少,管理善款還真得憑廟主的「良心」。而佛光山有數十座僧院,法鼓山有十四座分院,中台禪寺有兩百多家分院,一貫道玉山寶光聖堂,全都適用這一部僅有薄弱監督力的《寺廟監督條例》。而慈濟正是利用這種宗教法的寬鬆管理,將慈善事業包進宗教裡,這樣慈濟的財報不僅不必對外公開,信眾也無從監督,而他所有的事業也都可以在宗教法的庇蔭下來規避責任,這樣真的非常好賺。
雖說宗教是一群人基於信仰的結合,外人實在很不適合以公益組織的眼光,把信徒的捐款當成宗教必須行善的善款,當然寺廟蓋的漂亮,在信徒心中可能是「做功德」。但也正因如此,還是只有財務透明,才能保障錢用對地方,但還是有像大甲鎮瀾宮、台北及三峽行天宮這種寺廟,跟天主、基督教會一樣,在名稱前冠以「財團法人」來轉型,如此一來,主管機關就可依《民法》加強監督其財務,讓善款運用更可以取信於民眾。
財團法人每年需繳交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財報給主管機關,另視主管機關規定,總財產達道三千萬或一億元不等,或達一定收入,財報還必須附上會計師查核簽證,政府也有權力檢查財報虛實,給予財團法人輔導或責罰。但因沒有法源要求各式財團法人都必須公開報給主管機關的財務報表,才會發生公益財團法人慈濟自行公布簡化到只有一張紙的財報,實在非常誇張。
五年多資產膨脹一百倍的經營奇蹟
為何公開會計查核財報很重要?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秘書長陳琬惠說明,財報中不僅動產與不動產,細至修繕、保險、水電、 伙食津貼等費用都需詳載並備齊證明,另大筆資金流動、投資行為如買賣基金、股票及土地,還有專案募款有無達成目標,是否及為何結餘,都必須交代。會計查核也會檢視資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設立目的。
譬如說,慈濟公布二○一三年度支出報表中所提及「提撥基金十九億 元」,就須在財報講明用途,而中台山佛教基金會捐助成立的私立普台高中,○八年底設立之初登記財產總額近四千萬元,一四年八月更新已有近四十億元,是台灣總財產最多的高中,若公布基金會會計簽核財報,就可釋疑是否因規避「未使用超過當年六○%收入就需繳稅」的規定而轉移資金。
其實,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自○五年至今,已有勵馨、兒福、伊甸、陽光、聯合勸募等一百多個公益團體加入,主動公布財報及工作報告。
已在立法院躺了許久的《財團法人法》, 雖要求財團法人需上傳報表至公開平台,但財團法人法草案卻明訂因宗教團體的特殊性,該法不適用宗教財團法人,如該法通過,屬公益財團法人的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就要公開財報,但法鼓山佛教基金會則是宗教財團法人,可以不用公開,更遑論約束寺廟道觀。同理,天主教、基督教長老教會各教會亦不用公開財報。
須盡速通過宗教團體法
所以,也讓立法院四進四出的《宗教團體法》更顯重要,立委劉櫂豪說,宗教團體法重要精神在規範無論寺廟、教會、宗教基金會都必須登記為「宗教法人」,適用一致監督方式。但目前法案對財報是否公開並無特別著墨,這還有待討論,慈濟人經常說:「慈濟的錢都是大眾給的,慈濟當然會好好運用,我們也都有按照法令購買土地和操作股票,也都有做財務報表,歡迎你來電查詢,慈濟的免付費專線是:0800-506-600,每日的8時至18時都有專人為您解答!」因此除了修法,想要透過宗教自律,讓財務完全透明,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啦!
本文參考新新聞張家豪的大作,小台略有增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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