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利用募款,變成富翁


【利用募款,變成富翁】
88風災造成小林村滅村,激起台灣人的愛心和募款公司的瘋狂募款行動,各大街小巷、公司行號、政府機關都有人在勸募,各商店也都擺設募款箱,他們的帳面所得就超過248億元(實際所得應該在千億左右),帳面的灌水支出是104億(實際支出應該不到50億),剩餘144億元就由各地方政府和募款公司自行作帳消化!到現在,大家都忘記了,也都不管了,可見災難過後,瘋狂的募款行動也造就出許多大富翁!如果所募得的248億元均分給受災災民,每位災民都可以獲得數千萬元,根本就不需要政府或慈濟的幫忙,更不必受到慈濟人的欺負!何況這只是帳面上的數字,實際募款所得應該超過千億!可見假借災難發財的人還真不少!以下是「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吳豐山」的整理報導:
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在南部造成很大災難,同胞基於愛心,湧出大量善款。事隔一年,監察院調查善款使用情形,發現令人吃驚的情況。
莫拉克災難,善款有多少?根據這一份調查報告,內政部募到67億5000餘萬元。各地方政府募到43億4000餘萬元。此外,總共54個民間機構募到126億2000餘萬元。
截至這份調查報告提出來的時候,十幾個月已經過去,內政部支用了66億4000餘萬元,餘額1億1000餘萬元。各地方政府支用了16億5000餘萬元,其餘尚待依計畫進度繼續支用或尚無支用計畫。至於民間團體,只支用了23億5000餘萬元,餘百餘億元尚未用,主要原因是募款最大宗的紅十字會(49億)、慈濟基金會(46億)、世界展望會(13億)等團體按原訂財務運用計畫期限分別為民國102年至107年不等,說是將依使用計畫分階段繼續執行。
針對公益募款,政府訂有「公益勸募條例」,監察委員據此比對實際募款及管理使用情況深入調查,最後提出7點調查意見,大要如下:
一、部分政府機關發起勸募,未能落實執行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未設立專帳處理捐款收支,又缺乏外部監督機制,致難管控支用有無確依捐款用途使用,鉅額款項留存專戶,迄未訂定用途或計畫,且未依法辦理公開徵信;
二、各級主管機關未確實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監督、管理其所許可之勸募活動,且執行率偏低;
三、政府就勸募團體募得金額大幅超過預募金額者,缺乏應變管理之配套機制;
四、對於無名氏捐贈及設募款箱無法開立收據之勸募行為,缺乏徵信機制;
五、公益勸募雖會產生勸募必要支出,但因無上限規定,易生弊端;
六、會計師之查核工作,有很大改善空間;
七、主管機關公告募捐及使用明細,未盡透明與確實。
綜合以上調查意見,扼要地說,就是莫拉克善款的勸募和使用,問題不少:使用效率有問題、徵信有問題,甚至於部分善款去向也有問題。
人類普遍有善心,其中以台灣人民的善心最為突出。一個莫拉克颱風侵襲同胞,就湧出了248億善款,這是台灣社會很大的驕傲。
可是,假如政府沒有盡到妥善管理和有效使用的責任,那麼政府的權力與人民的善心兩相對照,不就大大突顯出政府的不堪?
假如參與勸募的民間團體之中,有人只由於公益勸募條例沒有明訂「勸募之必要支出」的上限,竟把自己也當作被救濟的對象,那麼勸募者的貪婪與人民的善心兩相對照,豈不醜態畢露?
筆者聽說,有一家電視台用募來的善款買了很多昂貴的轉播台,說是備供報導救災新聞之用。我很希望這是他人說錯了,或是我聽錯了;如果沒人說錯、也沒人聽錯,那就是這家電視台做了違反天良的大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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