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邪教集體苦刑 剝光女信徒鞭打 逼離婚
【蘋果報導】竟有這種宗教流氓!雲林縣一對男女以「真佛宗密壇德藏同修會」名義吸收百餘信眾會員,動輒以有前世業障等藉口罰錢斂財,兩年來得款逾千萬元,他們甚至動輒扒光信眾衣物,由其他幹部在神像前集體毒打,再將被害人赤裸丟在荒郊野外「贖罪」;還逼信眾夫妻在神像前撕毀結婚證書離婚。經被害人提出檢舉,警方昨將這對男女及十餘名幹部一網打盡,兩主嫌聲押。
一名被害人昨罵:「太變態!哪有宗教專門脫人衣服毒打的。」承辦警員搖頭說:「根本是邪教,竟還有人信,太離譜了!」本案兩嫌是假借真佛宗名號凌虐信眾和斂財,真佛宗創辦人盧勝彥曾否認在雲林有分會。《蘋果》昨無法聯絡上盧勝彥,未能取得對本案看法。
信徒全裸遭棄荒野
虎尾警分局調查,男子劉家宏(40歲,彰化縣人)與女友陳惠鈺(32歲,台中市人)都沒有前科,兩人在斗六市中山路經營天珠店,兩年前開始招收會員,並要求彼此簽署神罰約束疏文,脫離該教將集體受到神罰。
劉姓被害人說,他因母親嚴重腎結石,透過姊姊介紹,與妻子入會。劉嫌先介紹密醫替他母親治病,並不斷灌輸疏文有瑤池金母聖印,若違反疏文會禍及全家。劉姓被害人說,他曾與妻子分別被逼得脫光衣服遭當眾毒打,如果不照做,劉嫌就不讓他母親治病,其他會員也曾因「習慣不好」被扒光衣服,載到斗六、古坑山區、台中市、南投縣等地偏僻處丟棄,自己在想辦法回家。
逼說「我自願受罰」
劉姓被害人說,他與妻子被脫得一絲不掛,由4、5名會員拿藤條、雨傘等物,在神像面前毒打,嘴裡還得配合說:「我是自願受罰的!」心裡卻是又羞又痛。劉姓被害人說,去年底劉家宏、陳惠鈺甚至以不幫他母親醫病為由,要他們夫妻離婚,他和妻子只得當著眾神明面前撕毀結婚證書。離婚後他愈想愈不對,於是向真佛宗創辦人盧勝彥求證,盧否認在雲林有分會,他便勸妻子一起脫離該會、報案討公道後,再與妻子重新結婚。
不法獲利逾千萬元
警方獲報後調查,這個同修會百餘名會員每天繳交300元,有教師 、商人、家庭主婦、軍人等,其中一名會員受不了逃到新竹,被輪番簡訊恐嚇。兩年前陳嫌以一名會員「習慣不好」、「愛計較」、「未專心做事」,甚至冠上「習氣毛病未改」要求罰款20萬元為陳惠鈺買車、付車貸、房租,更曾恐嚇一名少將夫人如不配合指示,丈夫就不能繼續擔任將領,對她罰款1萬7千元或買天珠,有人遭罰款1萬元至20萬元不等,不法獲利至少千萬元。
專案小組昨兵分多路帶回主嫌、幹部共16人。劉家宏被捕後自稱是「活菩薩代言人」、陳惠鈺是護法,部分共犯一再辯稱是大家共簽的生活公約,完全不認為有錯。警方訊後扣除5名轉為證人的會員,其餘11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帶頭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而《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徒刑、拘役或1千元罰金;妨害自由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而恐嚇取財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得併科1千元罰金。
學者解釋:宗教不得營利,慈濟佛光山都算邪教了!
警大副教授吳彰裕批評,本案嫌犯所做所為根本是「宗教流氓」,宗教不會有營利行為,也不會像老鼠會吸金,叫徒眾去募款騙錢或凌虐信徒,這個集團的做法很明顯是假借宗教之名的「暴力討債集團」,應受法律制裁。
民俗研究者廖大乙指出,宗教是勸人為善、淨化人心,不能和金錢劃上等號,奢華浪費、金光閃閃的「上人、大師」往往都是神棍,俗諺「師父不壞,信徒不拜」,意即邪門歪道會耍伎倆,造成信眾盲從,對其深信不疑。
道教理事長陳文田說,「人」才有控制欲,利用信眾無知、使用邪術達到思想控制目的,仙佛正神會庇佑黎民信眾,不會受「神棍」控制助紂為虐,更不會要信眾簽疏文。
邪教控制信眾手法【資料來源:雲林地檢署】
◎稱信眾業障太重,要求捐錢,或罰1萬至20萬元
◎稱為了改變信眾不良習性,迫信眾支付女護法買車與衣服費用
◎要求信眾簽署「疏文」,恐嚇不可脫離該組織
◎稱為消業障,集體毒打信眾或脫光衣服丟棄荒郊野外
◎信眾如果不挨打,就不幫其母親治病,甚至強迫離婚
◎稱可保官職亨通,誘拐信眾花錢購買天珠
【真佛宗簡介】真佛宗是新興宗教,為嘉義人盧勝彥所創的佛教藏密系團體。盧勝彥現居美國,他自稱是有大成就的蓮生活佛,該團體夾雜許多道教神祇與法術,以及王爺等台灣民間信仰,更推廣道教符咒與風水學。警大副教授吳彰裕強調,真佛宗是盧勝彥的「自創品牌」,和正統佛教密宗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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