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說專款專用 就是在自打嘴巴 】文:烏咪(曾是腦殘的慈濟委員)
釋昭慧說:人家如果捐來買磚,我們就不可以買瓦,否則我們就犯偷盜罪!當初有民眾捐款買這塊地,指定要開發內湖保護區,因此慈濟就不能將那些錢挪用到別處,否則一樣也是犯偷盜罪,釋昭慧這傢伙還真的是超會打證嚴的臉:
一、慈濟的專款專用帳戶中沒有「開發保護區」或「開發水利地」的選項
二、民眾指定捐到「南亞海嘯」的專款中,在未經捐款者同意就被慈濟挪用到中國、巴基斯坦、北韓、菲律賓、緬甸、海地、辛巴威、澳洲、智利、美國、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等二十幾國去救災,若按照釋昭慧的說法,證嚴就是犯偷盜罪了吧!證嚴既然破戒,就是假出家人,只是剃頭而已,根本就不是僧寶!
三、慈濟拿大眾的善款,去向大愛感恩科技採購毛毯,向味全採購黑心食品,而大愛感恩科技是慈濟自己開的,他們募集20幾萬志工,每天搶奪窮人的飯碗,而味全的老闆就是黑心奸商魏應充,也就是說,民眾捐給慈濟的錢,到最後都被黑心奸商和無恥騙徒給賺走了!
四、慈濟援助海外的大米。都是農委會免費提供給慈濟的,慈濟卻無恥的在米袋貼上慈濟的logo,讓大家和災民們都誤以為,那些大米都是慈濟提供的....慈濟真的很會欺世盜名ㄟ!
五、慈濟如此高調,拿著別人的捐款,卻用自己的名義去做布施,這樣不算是偷竊嗎?不是在欺世盜名嗎?
六、我想再問,為什麼慈濟都是義工和志工在做事,而慈濟那些高層都躲在後面收錢呢?
此外,看了慈濟離譜的「南亞海嘯財報」之後,我有些疑問:
一、行政人事業務費用,總計支出4,308萬2,861元。
【疑問一】慈濟所有到國外支援的志工都是自掏腰包、自付食宿交通費去參加國際賑災的,怎麼可能有那麼高額的支出呢?你慈濟不會寫10億比較好銷帳嗎?反正官員又不敢去查你們帳!
【疑問二】慈濟在募集榮董的時候,欺騙那群蠢蛋說,那100萬是要支付職工的人事費用,為什麼現在又說行政人事業務費用是從專款中去提撥呢?難道證嚴是在對榮董們說謊嗎?還是慈濟的財報一直都在做假帳!
二、挪用去其他國家而導致結餘款不足,因此提撥「國際救援資金專戶」的錢來補足。
【疑問一】慈濟不是一直都對外宣稱:國外的災難都是在國外募款的,國內怎麼還需要設置「國際救援資金」這個專戶呢?
【疑問二】慈濟怎麼可以在未經捐款人的同意之下,就自行將善款挪用到其他國家呢?甚至還會超支,然後再挪用其他專戶的錢來補呢?這樣就沒有所謂的「專款專用」了啊,難道慈濟所謂的專款專用,也是一種掩人耳目的騙術而已嗎?
【疑問三】專款專用就不該有結餘款,若有結餘,也應當要公開責信,甚至要書面告知捐款人,否則自行挪用該筆款項就是犯偷盜罪!
最後,為什麼慈濟不用遵守「公益勸募條例」第19條中規定: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之執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以慈濟南亞海嘯的款項為例,居然整整處理了九年,為什麼衛福部的官員都不敢去查呢?為什麼會對慈濟那麼寬容呢?慈濟和那些官員都應該出來和大家說清楚、講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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