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天災致富法

【天災致富法】文:蔡永芳/ 小台增刪
募款公司=慈善家???別人ㄟ捐款,就是我ㄟ財富!
如果社會大眾有愛心要捐款,就直接將款項送到需要被救濟的弱勢貧窮人家裡,這樣比較實際也比較安心,才不會讓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A走,也可以確保自己的捐款百分百的幫助到弱勢者!大家都漸漸了解,慈善基金會比製造業、服務業還要好賺,因為完全免成本,又不必課任何稅金,真是穩賺不賠的企業!

事實上不只慈濟有這樣的情況,台灣有很多所謂的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全都只拿募款中的一小部份出來給衛福部和媒體看看而已,例如,你捐1000元給慈善基金會,他們只拿100元出來表演慈善秀,剩下900元就隨便自己花用了,因此每一家基金會都億來億去,等於是衛福部在替那些假慈善真斂財的基金會背書,試圖以合法掩護非法。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要徹底清查那些募款公司的善款收支流向,幫大眾監督,才不會讓善心人士的愛心被糟蹋了。
小台簡評:最根本之道,就是要讓大家了解,如果要布施,千萬不要透過別人的手,才不會糟蹋了自己的愛心,甚至養虎為患,到最後反被那些募款公司用善款來提告質疑者!而那些慈善基金會都是一樣的,他們收了一萬,只拿出一百元出來做慈善秀,就可以再募得一百萬元,因此不管牠們用的地方到底對不對,都是在募款斂財而已!捐給他們的錢也只是在助紂為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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