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挪用善款去當員工薪水】
侵吞十方物的下場就是墮入三惡道!
所謂十方物略有兩種,一種是信眾捐獻財物給寺廟,讓修行人不必擔憂衣食,專心修行,如果不是修行人去食用那些財物的話,就是侵吞十方物,比如說,有些人去參訪寺廟,則會在廟裡吃個便飯,這就已經觸犯「不是修行人去食用十方物」了,另一種則是民眾捐輸財物給慈善機構,專門濟助貧困,如果不是貧困者去食用那些財物的話,也算是侵吞十方物,比如說,有些人自己有錢不捐,故意去開個慈善機構,不僅把各界捐款捐當成自己的錢任意花用,還和一堆親朋好友在機構裡坐領乾薪,那些人也算是侵吞十方物,而侵吞十方物的下場非常嚴重,必定會長期墮入三惡道的!
因此有一個觀念非常重要,就是慈善機構如果拿大眾的善款去支付員工薪水,則老闆和員工都算是在侵吞十方物,即使合法,卻躲不過嚴苛的因果報應,因此建議社工人員要去應徵之前,一定要先問明薪水是由老闆支付,還是是由大眾善款來支付,如果是由大眾善款支付的話,千萬不要去上班,否則就是侵吞十方物喔!
故知如果想要開慈善機構,就一定要拿自己的錢出來支付員工薪資,否則都有侵佔十方物的嫌疑!像慈濟一直強調大眾的捐款都是專款專用,並強調所有志工的交通食宿費都全部自付,因此所有捐款者都深信捐贈給慈濟的錢,百分之百一定都會用到災民身上,姑且不論慈濟偷拿善款去買土地、蓋豪宅、炒股票....等,光是人事費用支出,居然不是由基金會老闆自行負擔,而是動用大眾想要救助弱勢的善款,如此善款流向與捐款者的預期並不相符,而挪用善款者及領薪者都會墮入惡道!
古來有善心的富翁要做善事,都是自掏腰包,而最近的比爾蓋茲也是將自己所賺的錢(已繳完所得稅,並不是像台灣人為了避稅而成立基金會)拿出來做善事,也絕對是自行負擔所有基金會的開銷,並非如一般慈善機構,拿大眾的善款來支付員工的薪水,慈濟雖然宣稱善款絕對每一分每一毫都到災民手中,結果於善款的財報上又載明職工的年終獎金,這種公然說謊的行為絕對令人不恥,而領走十方善款的職工也是在侵吞十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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