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募款公司皆應更名為「代捐公司」
現在經營募款的人,只出嘴巴沒在出錢,為何能被稱為慈善家呢?
現在的募款公司,都是拿著大家的捐款,卻用自己的名義去行善,他們不僅可以從中輕易掠奪善款,又可以輕易掠奪善名,幾隻爛人躲在辦公室內一邊聊天、一邊吹冷氣、一邊策劃騙術,每個月就可以坐領高薪,還可以招攬志工來充當免費奴僕,簡直就是利用別人出錢出力來把自己包裝成為善人,然而,那些人根本就沒有在行善,只是虛有其表、掠奪名利的慈善演員或慈善騙徒而已。
故知現在的募款公司,都只是代捐者,就應當完全遵照捐款者的意願,不能任意挪用善款或把善款放進自己的口袋,偷偷拿去買土地或做生意,更應該接受政府和捐款者的合法監督。因此,那些募款公司都不可以稱為慈善公司,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代捐公司」,精準的用字表達,能讓大眾更明白代捐公司只是轉施單位,並不是真正的行善單位,也可以讓大家從名稱上就能夠輕易知道為何而捐,例如:代捐流浪狗公司、代捐貧困老人公司、代捐貧困兒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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