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宣揚愛心,就可日進斗金!
全民拒絕詐騙,拒絕捐給慈濟!
【捐給慈濟就是有罪布施】
聰明的人都知道布施就是要親手施,如果透過募款(代捐)公司轉施的話,很難確定募款公司的人會不會暗中據為己有,或者另作非法用途,像慈濟那樣拿去買地皮、蓋大樓、炒股票、做生意、投資邪惡基金....等,這樣不僅會陷害那些在募款公司內竊佔財物的人墮入地獄,布施者也會因為助紂為孽,變成有罪布施而墮入三惡道,就如同施刀助他殺人,在因果上,施刀者同樣犯殺人罪。
台灣真的是詐騙集團的好所在,任何人都可以開幕款公司或基金會,假借慈善名義到處募款,他們利用宣傳種種災難或苦難消息來激發大眾的同情心,就可以輕易的讓愚善或貪求福報的人們出錢出力,而那些詐騙者既可以迅速獲得大量捐款,又可以急速獲得廣大善名,並且可以規避政府的查稅風險,真是名利雙收的好手段。
在很多國家,任意將募款所得據為己有是完全被禁止的,他們都嚴訂法律可以起訴那些私自挪用善款的假慈善家,然而台灣卻沒有任何法條可以制止那種貪婪、詐欺的邪惡行為,更沒有法律來監督募款公司的善款收支流向,更何況,大部分捐款都沒有開立發票,導致許多民眾的愛心捐款被募款公司惡意挪用,因此我們只能靠大家的力量,廣宣那些「假借愛心募款、專行詐騙斂財」的邪惡募款吸金公司之惡形惡狀,讓更多人覺醒,不要再捐錢養奸,不要再讓那些詐騙集團騙錢以後,勾結不肖政客聯手親中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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